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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促进天然饮用水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发布单位:贵州省政府发布时间:2017-07-27点击量:170

   为充分发挥我省天然饮用水资源优势,推动天然饮用水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天然饮用水产业培育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促进天然饮用水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我省优良生态资源禀赋为依托,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契机,以创品牌、提品质、增品种、拓市场为重点,以现代消费趋势为引领,积极融入全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以及大健康、大旅游等产业,强化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本土品牌,构建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竞争力强的现代天然饮用水产业体系,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天然矿泉水主产区、天然饮用水产业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全省天然饮用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在全国天然饮用水产业中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打造成为全省特色优势产业中的“第六张名片”。到2020年,力争全省天然饮用水产量实现1300万吨以上,销售收入实现20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5-6户十亿元级规模的龙头企业,打造2-3个本土知名品牌。

  二、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产业规模

  (一)优化产业布局。编制贵州省“十三五”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重点在天然矿泉水资源富集地区打造天然矿泉水产业群,支持各地依托当地天然水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天然饮用水。

  (二)打造龙头企业。以省内天然饮用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合资合作或者兼并重组,促进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中国民营500强饮用水生产企业,广泛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民间资本投资我省天然饮用水产业,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50万吨以上规模的优质项目。完善招商引资库,科学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鼓励采用水资源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实施招商重组。

  (三)推进产业融合。围绕大扶贫战略行动,把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与移民搬迁、生态农业等相结合。在贫困地区实施“润苗工程”,逐步在幼儿园、中小学推广健康饮水。围绕大数据战略行动,建立完善销售认证识别体系和产品溯源系统,强化水源动态监测和取水监控,形成集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于一体的大数据管理系统。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积极开发医疗用水、保健用水等健康水,发展矿泉水温泉养生度假产业。围绕大生态产业发展,加大水源点保护,提高水资源开发效率,推动天然饮用水产业绿色发展。围绕大旅游产业发展,结合“5个100工程”建设,促进水源地建设和水资源开发与周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融合发展。

  (四)强化产业配套。积极发展与天然饮用水产业相关的中介技术服务、生产性服务、科研开发、设计包装、经济代理等配套产业,支持省内设备生产企业研发生产天然饮用水设备,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提高产业配套本地化率。建立完善天然饮用水物流配送体系,努力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

  三、实施“三品”工程,提升整体形象

  (一)创品牌。加强品牌建设,突出天然饮用水的文化内涵和生态理念,打造贵州天然饮用水的公共品牌和生态标签,塑造“好水贵天然”的整体品牌形象,形成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贵州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品牌为引领的品牌格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天然饮用水地理标志。

  (二)提品质。鼓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研究制订具有贵州特色且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天然饮用水地方标准。支持省内企业参与国际有关组织开展的饮用水水质评价,对达到欧盟等高端矿泉水水质标准的品牌给予奖励。支持天然饮用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结合“千企改造”工程实施,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规范天然饮用水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生产、流通、销售全流程监管。

  (三)增品种。推动省内科研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依托我省优质天然矿泉水资源,研发高端矿泉水产品,延伸开发医疗保健、美容养生、孕婴养护等功能型产品,丰富产品品类,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注重资源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一)开展水资源普查。对全省天然矿泉水资源量、空间分布、质量、类型等进行详细调查评估,全面掌握可开发利用的矿泉水水源地。对重点水源地开展专项勘查评价工作,为规模化开采天然饮用水提供依据。建立全省天然饮用水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对资源数据进行动态储存、分析、调度和运用。

  (二)加强水源地保护。划定天然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非天然饮用水产业项目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天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需进一步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实现天然饮用水资源有序开发,水资源开发量不得与水资源红线相抵触。天然饮用水产业项目前期选址需按规定征求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积极争取国家对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沅江、红水河、柳江、赤水河、牛栏江、横江等水系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三)加强行业管理。严格天然矿泉水、天然泉水生产企业准入标准,落实环境保护要求,提高产业集中度,遏制天然饮用水资源低效开发和产能低效利用。原则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加强对企业水源开采和生产过程的监管,禁止超量开采。督促企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加大水源地防护工程投资建设力度。

  五、创新营销方式,强化市场开拓

  (一)丰富省内销售渠道。鼓励全省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社区及各种大型展会、活动使用我省天然饮用水产品。推动我省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系列产品入驻省内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机场、大型商超、酒店、社区便利店等。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天然饮用水直饮工程,实现天然饮用水直接入户。

  (二)拓展对外销售渠道。持续办好贵州水产业博览会,重点推介我省天然饮用水产品。委托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积极组织省内天然饮用水企业参加德国科隆食品及饮料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食品及饮料博览会、中国国际高端饮用水产业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高端饮用水产业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提高贵州天然饮用水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支持我省天然饮用水企业进入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对我省天然饮用水出口产品,在出口企业备案、出口产品质量监控、国外质量信息反馈等方面加强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六、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大土地及矿业权支持。投资额3千万美元或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天然饮用水生产的,土地使用权按规定程序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50年。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矿泉水矿业权,鼓励各类企业公平竞争,依法参与我省天然矿泉水勘查和开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矿业权,首次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低于一定比例,其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积极探索从按审批量收费向按实际开采量收费转变。

  (二)加大财税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天然饮用水重点企业进行项目建设、改造升级等,水利、科技、商务等其他省级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水源地建设、水源点保护,以及企业兼并重组、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上市等。鼓励省内天然饮用水产品出省销售,按规定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有关政策。结合城区交通管理实际,研究制订天然饮用水产品货运车辆在限定时间内通行城区的规定。积极探索跨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利益共享机制,妥善解决财税利益分成等问题,实现成果共享。对涉及天然饮用水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对非地下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属于水资源费使用范围的项目,可通过项目申报方式给予支持。

  (三)加大金融支持。加快推进天然饮用水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运用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融资工具,提供低费率的融资增信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量身打造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企业以固定资产、存货、不动产等评估作价用于抵押贷款和以销售订单、应收账款、仓单等质押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或在主板、“新三板”和贵州省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融资。

  (四)加大人才培养支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鼓励省内大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增设饮用水产业相关专业,加强天然饮用水职业技能培训,为天然饮用水企业提供包括人才招聘、劳务派遣、职工培训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招(用)工难问题。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奖励。国内外行业领军人才在我省新办饮用水企业,投产后增加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个人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五)加大政府服务力度。建立天然饮用水产业项目快捷联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资源开发审查、产品生产许可等相关审批程序限时办结。加快构建集现代仓储物流、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体系,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行业咨询、技术研讨、营销策划、对外交流等服务。

  七、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对全省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各市(州)、贵安新区抓紧编制加快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确保本意见明确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贵州省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帮助企业对接技术、市场资源,促进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好水贵天然”的整体宣传推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移动通信等多种渠道,以及重要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等场所,广泛深入宣传我省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矿泉水的养生、健康理念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建立科学健康的饮水观念。

  (三)建立统计体系。建立健全天然饮用水产业统计体系,科学设定饮用水行业重点统计指标和范围,提高统计监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强产业运行动态监测,定期发布行业信息,科学指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严格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取水点、设施设备、加工规程、产品检测等管理规定,加强对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失信信息公示和惩罚制度。

  意见还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作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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