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 黔服务〔2020〕2号
“十三五”以来,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一批业态较为丰富、功能相对完备、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的集聚区,对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着眼现代服务业发展新要求,结合我省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顺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要求,按照“资源整合、产业集聚、服务共享、辐射带动”的发展思路,大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以推进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为契机,结合重点产业布局与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依托各类要素资源、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着力搭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平台运营效率,加快推动集聚区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发展壮大。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抓手,探索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将集聚区建设成为我省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集聚发展引领区和产业发展创新区。以优化集聚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不断提高集聚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能力,逐步推进集聚区管理与日常运营相分离的管理模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水平,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为引领,推进构建特色鲜明、优质高效、开放包容、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服务经济体系,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形成100个功能集成、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平台运转有序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服务业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左右,服务业税收总收入达40亿元左右,就业人数达40万人左右,入驻服务业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到2022年,集聚区服务业营业收入达2500亿元以上,服务业税收总收入达50亿元左右,就业人数达45万人左右,入驻服务业市场主体4.5万户以上。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实施重点区域发展战略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的比重逐年提高。
二、空间布局
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分区,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的发展需求和空间分布进行融合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体系构建、重点打造,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在贵阳、遵义、毕节、铜仁等建设一批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依托重点文化旅游景区和健康服务产业资源富集区,在安顺、六盘水、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区和大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区。依托软件园、大数据中心、电商中心等建设一批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形成贵阳-贵安-遵义为核心、其他地区错位协同的发展格局。依托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通道、节点)、重要特色产业基地和大宗商品集散地,在贵阳、遵义、黔南、安顺、黔东南等建设一批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依托区域中心城市的商务基础和人员聚集优势等,在贵阳、遵义建设金融商务会展集聚区、综合保税区。
三、发展重点
(一)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以贵阳国家高新区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贵阳小孟工业园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中国·仁怀白酒配套服务产业集聚区、铜仁高新区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为重点,立足区域主导产业需求,进一步引导研发、检测、物流等相关服务企业或机构入驻,重点提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智慧物流等平台服务能力,推动服务业与工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打造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区,有效增强区域发展的支撑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产业链延长、产业幅拓宽和产业集群构建,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二)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省大数据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以贵安新区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创谷”、贵州百鸟河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围绕大数据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重点提升软件开发和测试、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发展基础,打造一批服务全国的外向型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和产业基地。
(三)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区。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立足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以A级景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等为依托,以兴义万峰林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安顺黄果树特色优势服务产业集聚区、雷山特色优势服务产业集聚区、荔波特色优势服务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挖掘和开发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优势资源,强化旅游和文化展示、旅游商品设计研发与销售等功能,重点提升智慧化、质量治理、人力资源等平台服务能力,提高我省文化旅游知名度、便利度、满意度,努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从观光游向体验游转型升级。
(四)大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区。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等单位,以六盘水野玉海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区、石阡温泉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区、贵州龙里康体休闲文化旅游集聚区等为重点,挖掘民族医药、温泉文化及山地运动等特色优势资源,重点提升文化展示体验、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等平台服务能力,努力构建保健养生、休闲养老、运动健身等全产业融合、全区域发展、全方位开放的大健康产业链。
(五)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以贵阳清镇电商物流产业集聚区、贵阳孟关汽车贸易城集聚区、贵阳地利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黔东南银田农产品专业市场、贵州快递物流集聚区、贵州长和长远现代物流集聚区等为重点,建设具有产品展示、交易结算、价格形成、检验检疫、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基本功能的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市场群;建设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的物流集散中心,引进先进物流企业,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物流,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周转速度。重点提升信息和数据分析、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平台服务能力,有效发挥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辐射带动效应。
(六)其他类型集聚区。主要包括金融商务会展服务业集聚区和综合保税区两大类。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以贵州金融会展服务业集聚区为重点,着力提升金融创新、金融信息、商务会展等平台服务能力,促进金融、商务和会展等领域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畅通资金流、信息流流通渠道,提升城市品味,推动创建城市品牌。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等单位,以贵阳综合保税区为重点,着力提升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对外开放水平、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国际经贸合作。
四、主要任务
(一)壮大主导产业。支持各集聚区根据自身产业基础,综合考虑产业政策、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潜力、区位优势等因素,遴选1-3个产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加快推动关联企业、重大产业项目、优质资源在集聚区内集中,增进产业链耦合深度,打造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和虹吸效应的资源、信息、要素集聚中心,创建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集聚区品牌,进一步发挥集聚区促进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
(二)加强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模式,通力协作加强集聚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紧扣集聚区类型特点,以满足集聚区内企业共性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建设共享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着力打造政务服务、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物流服务、营销展示、人力资源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功能完善、支撑明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效应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进一步提高集聚区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
(三)推进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要进一步优化集聚区市政设施、信息网络、节能环保以及给排水、供电等综合配套设施,加强较大规模服务业集聚区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满足入驻企业需求,不断增强集聚区的整体服务能力和吸引力。
(四)强化集聚区市场主体培育。鼓励集聚区设立行政事项代办机构,让企业将更多的精力聚焦于生产经营。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减免税费、财政扶持、金融支撑等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相关政策措施,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骨干企业及龙头企业。推动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向选商引智转变,积极引进一批龙头型或领军型服务企业及关联服务企业,着力提高区内企业整体竞争力。
(五)加强集聚区管理模式创新。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对由政府主导建设的集聚区或集聚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引入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开展合作,将部分或全部事务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不断提高集聚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
(六)提升集聚区动态管理水平。建立集聚区年度发展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紧扣产业集聚程度高、主导业态突出、产业平台服务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公共服务能力完善要求,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全省示范集聚区。强化集聚区动态管理,对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平台建设严重滞后、经提醒整改不认真、不积极的,予以取消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发展良好的集聚区纳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全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集聚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推进集聚区发展。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部门在地方政府(管委会)领导下,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具体指导本地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各集聚区管理机构要切实担负好集聚区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集聚区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并组织实施集聚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招商引资和宣传活动,培育骨干企业,抓好项目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做好集聚区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
(二)加强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集聚区主导产业特点,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以上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对经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15万元规划编制补助;对入选的示范集聚区通过绩效奖补方式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或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其他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集聚区产业发展的投入。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建立和扩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资金)规模,形成资金投入合力。鼓励省内产业引导基金参股支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对落地集聚区内的优质企业给予投资支持。
(三)加强集聚区统计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统计局等研究完善集聚区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市(州)、县(市、区、特区)集聚区统计指导力度。集聚区管理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监测工作,定期上报相关统计监测数据,加强对集聚区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健全集聚区信息发布制度。注重加强对集聚区发展理念、工作经验、改革举措、研究与建设成果、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推介,主动邀请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记者进行报道,积极通过微博、微信、视频平台等多种新媒介进行网络传播,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集聚区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