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财〔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投资渠道,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现就加快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入位,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财政支农投入增量有限,发行专项债券是拓宽农业农村投资渠道的有效途径口各地要积极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反映农业农村投资需求,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衔接精准落实专项债项目发行技术性要求,提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成功率。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精神,积极主动入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重视程度,把握时间窗口,把发行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上重要工作日程,提早谋划,早做准备。
二、把握重点,明确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定位,聚焦“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6个关键词,紧密结合正在编制的“十四五”规划,围绕推进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等重大项目纳入债券发行重点支持范围。优先支持事关农业稳产保供、种业创新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急需、农村基础设施升级等关键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项目。
三、加强储备,完善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的有关要求,指导项目建设方加强与银行等债券承销机构以及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接。加强项目包装设计,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各地要结合实际,强化项目筛选论证,扎实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债项目储备库。强化项目储备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债券高效发行使用。充分发挥重大工程建设对农业农村投资的牵引作用为扩大农业农忖有效投资提供项目支撑。2020年发行规模低于10亿元的省份要进一步加大专项债项目储备力度,指导市县增加项目储备数量,提升项目储备质量,为扩大发行规模奠定基础。
四、做好总结,宣传推广专项债券发行典型模式。认真总结2020年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做法和经验,强化宣传推介,积极研究推广以耕地占补平衡交易指标为主要偿债来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以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为主要偿债来源的村庄整治建设专项债,以项目经营收益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专项债,以财政补助和收取污水处理费相结合作为主要偿债来源的镇村污水处理设施专项债等典型模式,全力推动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